我国刑法对强迫劳动罪的立案规定是:
1.强迫他人劳动,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患职业病的;
2.采用殴打、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他人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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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迫妇女从事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找法网提醒您,强迫劳动罪的认定标准是: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2.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会造成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他人劳动;
3.本罪侵犯了复杂的客体,既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了国家劳动管理制度。作为公民,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他人劳动。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