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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
《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该市全面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自有工人施工试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工人日报》2月10日报道)
自有工人制度,相当于农民工由之前的临时工变成了隶属于建筑企业的“在编”职工。这有助于改变目前建筑领域普遍存在的劳务用工管理松散、流动性大、劳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让农民工收入更加稳定,各项待遇更有保障,进一步增强其归属感、集体荣誉感和幸福感。同时,企业可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劳动者队伍,有效化解招工难困境,还可以提高管理的规范程度,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
不过还要看到,农民工“带编”上岗后,一些建筑企业难免存在工程业务相对不固定与自有工人数量之间的矛盾:工人过少,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工程任务;工人过多,又可能造成“窝工”。这样,就会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一定成本压力。同时,一些农民工尤其是大龄农民工也有社保年限难以达到底线等现实问题。
农民工“带编”上岗落到实处,还要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企业减轻负担。有关方面不妨进一步探索和尝试,以减免税费、发放就业或培训补贴、金融支持等方式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让这一创新模式发挥出最佳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