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高毅哲)“国有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对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但目前仍存在生均拨款不足、‘双重管理’关系不顺、办学主体责任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仁祥建议,进一步理顺和落实国企举办职业院校的体制机制,促进国企所办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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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仁祥介绍,当前大部分国企举办职业院校还未解决生均拨款的问题,据统计,60%的国企举办职校未达到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国企举办职业院校“双重管理”关系未理顺,部分学校虽然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仍被看作企业的二级单位。由于办学体制机制等原因,部分国企对自身办学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认识不够,影响和制约了办学质量提升。对此,王仁祥建议:
第一,国资委应完善国企举办职业院校的管理及考核机制。允许和支持国企对学校以现金、基本建设、实训环境建设等多种形式进行投入,调整对国企的考核方式,国企投入职业教育的经费可视作企业利润,制定单独考核指标,国企办学应当作为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加分项指标。
第二,财政部应完善国企举办职业教育的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一是逐步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应尽快恢复国企“学校经费”会计科目,允许国企办学的投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再与“职工教育经费”相混。二是针对央企和地方国企两类举办主体采取差异化的返还方式。
第三,细化国企举办职业院校的扶持政策体系,确保国家对支持国企举办职业院校的相关倾斜政策和红利政策并进一步实化、细化。
作者:高毅哲